為規范流通環節散裝食品經營,提高散裝食品質量和管理水平,確保消費安全,云南省普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轄區內散裝食品經營市場現狀,經過市法制部門的核審等法定程序,制定出臺了《普洱市流通環節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規范》。
《規范》明確規定了散裝食品的定義,經營者經營行為及監管部門的管理責任。《規范》的出臺,填補了自《食品安全法》實施后普洱市在流通環節散裝食品監管規范性上的空白,充分保障了散裝食品經營主體的合法性、經營主體第一責任的落實,以及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