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為進一步加強獸藥質量監管,規范獸藥市場秩序,有效打擊經營假劣、違禁獸藥等違法行為。寶雞市陳倉區畜牧局和動監所于12月16日—1月30日利用一月時間,從經營和使用環節入手,對全區獸藥經營單位和規模養殖場進行了執法檢查。
經營環節主要檢查是否存在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和經營假劣、劣獸藥;是否存在違規經營違禁藥物和人用藥物;是否建立健全購銷臺賬;檢查獸藥進貨渠道及票證索取保存情況;檢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管理辦法》貫徹落實以及標簽不規范獸藥的清查情況。使用環節主要檢查養殖場獸藥、飼料購進、使用記錄,是否使用違禁藥物和假劣獸藥,是否存在濫用抗生素和激素等違法行為。
此次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160人次,檢查獸藥經營企業49家,規模養殖場68個,沒收過期劣質獸藥7種32盒(袋)、依法處罰經營不合格獸藥案件2起,下發農業部公告第2002號--《獸藥產品說明書范本》、(農業部公告第2066號—《關于規范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的公告》宣傳資料120份。檢查中,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不規范、臺賬登記不完善等問題當場指導,并限期整改。
通過執法檢查,進一步凈化了全區獸藥市場,保證動物疫病防治用藥的安全,對養殖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