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農副產品迎來銷售旺季,而為確保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我省對農產品生產過程中所需的農藥產品再施監管重權。2月9日,省農業廳下發加強農藥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全省蔬菜、水果主產區將全面禁止銷售使用高毒農藥;非蔬菜、水果主產區將實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
農藥市場秩序穩定與否、農藥產品質量優劣,直接關系到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對于省內的農藥銷售市場,省農業廳要求,各地應檢查農藥經營單位有無農藥經營許可證、是否經過年檢復審、是否通過正規渠道進貨等;檢查農藥標簽是否規范、是否假冒(偽造)農藥登記證號、是否假冒(偽造)農藥生產企業等;檢查農藥產品質量是否假冒偽劣、是否添加隱性成分(添加國家禁用農藥成分、限用農藥成分)。此外,在用藥旺季,將重點抽查蔬菜水果用農藥產品以及近年來抽檢中發現添加第三成分的產品,如保護地蔬菜用煙劑、植物源農藥、生物農藥等。對近年市場抽檢不合格產品涉及的經營單位進行跟蹤監管。
高毒農藥在整個農藥銷售、使用中占有比例不高,卻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大隱患。據了解,我省從2006年開始在蔬菜水果生產區開展劇毒高毒農藥專項整治,并實行劇毒高毒農藥定點經營。今年,為加強對高毒農藥的監管,我省將在全省全面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并建立高毒農藥從生產經營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體系。經營高毒農藥的商家還須要做到專柜銷售、實名購買、臺賬記載、可溯源管理。
省農業廳農藥管理部門的負責人稱,為確保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我省將重點監控專業化規?;r產品基地、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標準園等,督促其建立健全農藥使用檔案,完善農藥使用記錄,確保農藥安全合理使用。對蔬菜、水果等鮮食農產品主產區分散農戶的用藥技術指導,遵守農藥使用規范,做到適時用藥、適量用藥、適度用藥,確保不使用禁限用、安全風險性較高的農藥,防止濫用、誤用農藥,嚴格執行安全間隔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