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黔農辦發[2015]49號文件《關于對農業部公布的2014年第四期獸藥質量監督抽檢不合格獸藥進行查處的通知》,匯川區農牧局執法大隊與動物衛生監督所于近日對匯川區各獸藥經營單位及養殖場(大戶)進行了檢查。
本次共檢查了轄區內5家獸藥經營單位,5家養殖場和1個生豬養殖專業合作社。此次檢查采取以下五種方式:一是檢查進貨、銷售、使用記錄;二是檢查庫房、柜臺及獸醫室陳列的獸藥是否過期;三是檢查獸藥產品包裝是否符合規定;四是在中國獸藥網上隨機抽查獸藥是否是假劣獸藥;五是將農業部通報抽檢不合格獸藥目錄通報給各經營、使用單位。
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采購臺賬、銷售記錄及使用記錄不完善;二是部分產品包裝不符合規定;三是部分養殖場存在過期獸藥未處理。
對存在問題的單位,一是要求完善相關記錄;二是將包裝不合格的產品退回生產廠家及將過期產品按規定進行處理;三是要求經營單位和使用單位在進貨時一定要對照不合格產品目錄,防止假劣獸藥進入養殖環節,確保養殖環節用藥和畜產品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