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水利農機局獲悉,為建立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管護長效機制,確保工程長期正常運行,今年我市專門拿出250萬元,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狀況實行統一的獎補標準。
我市專門出臺《關于切實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長效管護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工作目標、管護責任、管護方式、獎補標準、考核方式及管護標準,建立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管護長效機制,確保工程長期正常運行。據統計,目前全市有8寸及8寸以上固定灌、排泵站2305座,防洪閘592座,穿圩堤涵閘18座,質保期已到的相關渠道684.4公里。
《實施意見》規定,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長效管護工作實施屬地管理,各地可采取承包、專人管理或委托管理等多種方式。長效管護資金投入實行市、鎮1:1配套,市級管護資金獎補標準為:灌溉(灌排)站補助500元—800元/座;排澇站補助800元—2000元/座;防洪閘補助800元—2000元/座;穿外圍圩堤涵閘補助800元/座;相關渠道補助800元/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