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地里的韭菜枯死不少,懷疑是根部生蛆,便不假思索地往地里灌輸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結果被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經山東省諸城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隋二龍因犯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近日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今年65歲的隋二龍是諸城市昌城鎮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以種植蔬菜為生。2014年11月底的一天,隋二龍發現自己種植的韭菜枯死了不少,根據以往經驗,懷疑是韭菜根部生了蛆,便急忙回家找出了甲拌磷農藥,用水勾兌好后,緩緩注入韭菜地里,以殺死韭菜根部的蛆蟲。正當隋二龍進行殺蛆作業時,被諸城市農業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經檢測,隋二龍所使用的甲拌磷農藥濃度較高,被澆注的韭菜根部甲拌磷含量高達8.5mg/kg。隨后,因涉嫌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隋二龍被移送諸城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后被取保候審。
據了解,甲拌磷系一種高毒高殘留有機磷農藥,國家農業部目前已明確規定,嚴禁將甲拌磷使用于蔬菜、果樹、煙草、茶葉等作物上。
檢察官提醒廣大農民朋友,在購買和使用農藥時,一定要了解國家的相關規定,并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必要時可向農業部門和生產廠家進行咨詢,切莫因為盲目使用而觸犯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