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整頓和規范農資產品市場經濟秩序,扶優治劣、引導消費,為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提供保障,近期,山西省陽泉市質監局組織開展了今年春季化肥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
此次監督檢查以復合(混)肥、硝酸磷肥、尿素等化肥產品為重點,對平定、盂縣、郊區3個農業縣(區)13家化肥銷售單位銷售的33個批次化肥產品進行了抽樣檢驗。抽查結果顯示不合格化肥產品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氮、磷、鉀、總養分含量與標識不符,低于產品標識,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對產品質量重視不夠,不能嚴格按標準要求組織生產;有的企業缺乏必要的檢驗手段,致使產品質量難以保證等。
總養分含量是化肥產品的主要指標,含量過低會造成肥料施入土壤后供氮磷鉀強度不足,不能滿足作物生長對養分的需求,直接影響農作物的正常生長,損害農民群眾的利益。下一步,質監部門將依法加強對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的后處理,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