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月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政策,增添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新動能,支持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返鄉創業。
農民工是推動經濟改革發展的主力軍,引導和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也是改革發展的需要,也是解決和破解“留守兒童、空巢老人”等社會問題的有效辦法。要想把他們吸引回鄉創業,安心創業,就必須把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化、制度化。
支持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關鍵在地方。長久以來,清遠農村地區都存在人才、資金等資源流向城市的現象,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土地難以盤活、資金難以流動、人才難以用上等問題不能得到很好解決。因此,要支持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返鄉創業,需要地方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具體務實政策,比如對首次創業、創業幫帶、互聯網創業等給予特殊的審批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農民工回鄉加入新型產業創業。
比如說,連陽地區山清水秀,相比清遠南部,發展蠶桑產業更具優勢。筆者曾在連南渦水鎮采訪,得知市場對蠶繭需求很大,可是該鎮僅有幾戶農家養蠶,農民工回鄉創業也可以大有所為。不過,土地、資金、人手等方面仍受到限制,地方政府不妨出臺優惠政策,開辟“綠色通道”,帶動農民工通過創業發展經濟。當然,政府制定政策做產業規劃時,也要避免在重蹈上世紀90年代“價賤傷農”的覆轍,不然桑蠶產業也不過是一盤散沙,與返鄉創業的初衷背道而馳。
一般來說,農民工返鄉創業一般可以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創業初級階段,在這一發展階段利用所積累的資金和掌握的技術與經營管理經驗回家租廠房、民房或是用自己的住房進行生產經營;二是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后,積累了一定的資金和生產技術更加成熟后,準備進行擴大再生產的階段。政府在制定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時,必須要考慮到不同行業中和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具體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而不能“一刀切”,這類問題清遠市再生資源協會早已反映,前車尚可鑒,不能再重蹈覆轍了。
在稅收方面,也要設立科學合理的稅收體系,參照引進外資的稅收減免政策,用等于或是優于外資的政策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給予一定期限的稅收減免,著眼現實、立足長遠,先引導、鼓勵和扶助企業發展起來,做大做強,再按照正常的稅收標準征收稅款。
農民工群體一大特征就在于務實,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制定政策要多些務實,少些凌空蹈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