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格執行《動物防疫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采取聯合檢查和單獨督查、明察暗訪和定期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養殖、經營、運輸、屠宰等重點環節進行了全面的監督檢查。截止目前,全市共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檢查2次,開展專項執法檢查21次,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021人(次),檢查獸藥飼料生產經營企業(門店)135家(次),規模養殖場(戶) 1200家(次),定點屠宰企業78個(次),活畜禽收購販運戶580人(次),依法查處動物衛生違法案件2起,獸藥飼料違法案件2起,下發整改通知書104份,沒收銷毀過期、假劣獸藥1124盒(袋、瓶、支),罰沒金額0.48萬元,未發現銷售和使用“瘦肉精” 、“三聚氰胺”等違禁藥物、出售病死畜禽、超范圍使用抗菌藥物、非法銷售使用獸用麻醉藥品等違法行為。
二是按照《甘肅省動物經營運輸防疫管理辦法》和《甘肅省跨省調用引進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種蛋檢疫審批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動物經營運輸防疫管理,對引進用于飼養的動物采取了隔離觀察等措施,對全市從事動物收購販運的348人進行了理論培訓、考核,經防疫條件審查合格登記備案,簽訂《動物經營運輸防疫承諾書》348份。
三是認真做好“瘦肉精”監管工作。今年以來,我市嚴格按照《金昌市2015年“瘦肉精”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和《金昌市2015年瘦肉精監測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大了對養殖、收購販運、屠宰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屠宰企業完成瘦肉精自檢工作,并針對屠宰場瘦肉精企業自檢尿樣按比例進行確證監測。截止目前,已完成市級檢測任務鹽酸克倫特羅檢測45份,萊克多巴胺45份,沙丁胺醇45份,檢測結果全部為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