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業(農牧、畜牧)局(委):
按照省政府領導要求和《四川省農業廳關于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監管工作的通知》(川農業函〔2015〕218號)精神,全省須在6月底前完成市(州)、縣(市、區)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能調整,建立起上下貫通、運轉順暢的畜禽屠宰監管新體制。
據統計,截止6月30日,21市(州)、165縣(市、區)已完成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能調整工作,但仍然還有18個縣(市、區)尚未完成生豬定點屠宰職能調整工作,包括成都市武侯、錦江、成華、金牛、雙流、溫江6個區縣,德陽市綿竹、什邡2個市,綿陽市涪城、安縣2個縣(區),內江市東興、威遠、隆昌3個縣(區),廣安市華鎣市,雅安市石棉縣,南充市嘉陵區,甘孜州甘孜、色達2縣。
為促進生豬定點屠宰監管工作正常開展,請以上未完成縣(市、區)職能調整的市(州)農業(畜牧)部門高度重視,及時向政府領導匯報,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按照國務院、省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有關精神要求,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快推進本地區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能調整,務必于7月底前完成轄區內各區縣生豬屠宰監管職能調整。我廳將把生豬定點屠宰職能調整、資格審核清理及專項整治行動列為今年全省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延伸績效管理的重要指標進行考核。請各地在加快完成職能調整的同時,加快推進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加大生豬定點屠宰專項整治力度,促進生豬定點屠宰監管工作規范有序進行,促進生豬屠宰業健康發展。
四川省農業廳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