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1號文件除了提出開展目標價格補貼試點外,還提出了要探索糧食、生豬等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這對我國農業金融服務創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以美國為例,除了建立多種目標價格補貼機制外,還建立了以營銷貸款為主,以市場化貸款、貸款差額支付為補充的政策框架,有效降低了農業生產經營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
營銷貸款期限通常為9個月,覆蓋的農作物包括小麥、谷物飼料、棉花、花生、煙草、水稻、含油種子和食糖等。農業經營者用全部或者一定比例農產品作為抵押,按照一定貸款率從農產品信貸公司獲得貸款,到期后若市場價格高于貸款率和利息的總和,農業生產者可以選擇出售農產品后連本帶息償還農產品信貸公司貸款。反之,生產者可將農產品交給農產品信貸公司,信貸公司不能要求生產者補足加息貸款率和市場價格之間的差額。
市場化貸款是一種對營銷貸款的補充,它允許農業生產者在農產品市場價格低于加息貸款率時,以一個低于加息貸款率的特定數額來償還農產品信貸公司貸款。
營銷貸款會促使農業生產者在市場行情欠佳條件下以貨抵債,從而導致農產品信貸公司存貨激增,而市場化貸款計劃正好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且由于銷售權回到農業生產者手中,可以促使農業生產者關心農產品品質、銷售過程和價格。
貸款差額支付要求無論市場價格為多少,農業生產者必須按照事先簽訂的加息貸款率足額償還農產品信貸公司的貸款,然后聯邦政府通過直接支付的方式,按照加息貸款率和市場價格之間的差額來補貼農業生產者。貸款差額支付減少了中間人,減輕了農產品信貸公司的負擔。
筆者建議,應借鑒國際經驗,抓緊研究創新我國農產品金融服務工具:
一是加快相關立法和試點。應借鑒美國經驗,成立專門機構研究農業補貼立法,加強立法能力建設,加快推進營銷貸款和農業保險立法進程。同時,支持金融機構在經濟較發達、財政實力較強且農業組織化、產業化程度較高地區選擇成熟品種開展試點。
二是強化產銷信息采集。應在農業、統計等部門工作的基礎上,全面加強從田頭交易價到零售價全程價格體系所需的數據采集等,建立市場信息集中平臺。
三是加強農業保險創新。應基于農業生產經營風險、成本、價格、農民合理收入等指標,制定保險條款、賠付標準等,研發不同種類的作物保險產品,擴大現有農業保險補貼規模,建立再保險和巨災風險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