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龔某因加工銷售8萬多斤病死豬肉獲刑10年,在福建省福州市某監獄服刑。近日,福州市鼓山地區人民檢察院在審查龔某減刑材料時,發現其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且法院判決的100萬元罰金只繳納了1200元。為此,檢方向監獄方提出了從嚴掌握龔某減刑的意見,暫緩對龔某提請減刑。
2010年5月至2011年7月,龔某購買大量病死豬肉后,加工成臘肉等豬肉制品進行銷售,共計8萬余斤,銷售得款68萬余元,被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今年8月初,鼓山地區檢察院在審查龔某所服刑監獄提請的減刑材料時,對龔某是否予以及時提請減刑進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