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在省內蔬菜和生豬優勢產區,對規模種植的18種可選大路蔬菜和規模化、標準化養殖的生豬開展試點。蔬菜目標價格原則上不得高于平均生產成本的120%,蔬菜爛地損失不得低于平均生產成本的80%,當保險蔬菜平均市場價格低于目標價格(或跌至無法彌補投保人采收成本)時,視為保險事故發生,高于目標價格時不發生賠付。生豬目標價格由各保險公司、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6∶1至5.2∶1區間內確定具體的約定豬糧比值。保費方面,原則上每畝蔬菜保額葉菜類不超過2000元,茄果類、瓜類等果菜類不超過8000元,根莖類不超過1000元,保險費率均不超過8%;單豬保額原則上不得超過1500元,單豬保費不得超過80元。此外各級價格調節基金補貼保費比例達50%,其中省級價調基金補貼30%,設區市和縣(市、區)兩級不低于20%。鼓勵市、縣加大補貼力度,相應降低農戶自繳比例。
據悉,此前,我省對蔬菜和生豬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均屬災害類保險,農戶只有在發生自然災害或者生豬疫病時才能得到保險保障,而此次出臺保險新政保的是市場價格風險,可幫助農戶消減市場價格風險,保障生產供給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穩定物價、保障居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