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工商總局和質檢總局10月15日發布通知,按照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減少事前審批、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等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從今年開始將棉花加工生產線總量指標審批權限下放給省級地方發展改革委、工商局、質監局。
通知表示,要合理確定棉花加工生產線數量。繼續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和“優先支持棉花主產地區”的基本原則,優化棉花加工布局,統籌利用好現有加工能力,避免重復投資造成加工產能的無序擴張。
另外,要切實加強后續管理。各地要建立起棉花加工企業進入退出動態調整機制,鼓勵企業兼并、重組,避免在局部地區出現較大的棉花加工能力結構性不足矛盾;要會同有關方面加強對棉花市場和棉花質量的監督管理,維護棉花正常流通秩序,為棉花目標價格改革試點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