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印發全市農藥經營使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決定從現在開始到明年5月底前,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農藥經營使用專項整治行動,保障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通知要求規范農藥市場經營行為,依法清理取締無證照農藥經營單位和個人。加強農藥市場監管,全面落實農藥經營告知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管理等制度。健全規范農產品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等用藥記錄檔案,建立農藥使用可追溯制度,杜絕違規使用高毒、禁限用農藥的行為。健全縣級農業綜合執法工作隊伍,實現縣、鄉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全覆蓋。確保每村(社區)配備1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農藥案件查處率達到100%。
其中,將開展高毒農藥經營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農藥經營單位是否有違規經營高毒農藥的行為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是否嚴格執行“專柜銷售、實名購買、臺賬記載、溯源管理”的制度。將省農業廳公布的23種高風險農藥全部納入高毒農藥范疇管理,實行購買實名制。重新核定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資質,對條件不達標或不嚴格執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制度的,取消定點經營資格。支持鼓勵供銷合作社等連鎖農資企業參與高毒、高風險農藥的經營,培育農藥經營主渠道。各縣市區要科學劃定高毒農藥限制銷售和使用范圍。果蔬及特色農產品生產大縣要整建制禁止高毒農藥的銷售和使用,并探索建立高毒農藥政府儲備制度,以應對突發性病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