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4男子趁著雨夜,開車偷盜一養殖戶價值30余萬元的娃娃魚。養殖戶凌晨報警后,經過6個小時的雨夜出擊,民警將4人全部抓獲。近日,4男子因犯盜竊罪被判刑。
2015年4月18日傍晚至19日清晨,南鄭縣牟家壩片區下了整整一夜雨。19日凌晨1時14分,南鄭縣公安局牟家壩派出所接到報警聲:馬仙壩村三組村民張某某家養殖的2000余尾娃娃魚被盜,涉案價值30余萬元。
接警后,一組民警趕往案發地,一組民警在盜賊可能逃竄的必經路口設卡堵截。凌晨1時30分,在馬仙壩村“響巖子”路段,民警發現了一輛正在行駛中的黑色無牌照嫌疑車輛,隨后將嫌疑車輛別停,車內3名嫌疑人下車四散逃跑,民警立即對司機及嫌疑車輛進行了控制。
民警在該車后備箱內發現了裝有大量娃娃魚的編織袋,隨即將司機趙某帶回訊問。同時,對其余3名嫌疑人可能逃跑路線進行守候布控。經過近6個小時的雨夜圍追堵截,正欲乘車外逃的其余3名犯罪嫌疑人晏某、潘某、張某落網。
經查,2015年4月18日晚8時許,晏某糾集趙某、張某、潘某3人,攜帶手電筒、鉗子、鋼釬、網沙袋等工具,乘坐一輛轎車,冒雨前往南鄭縣牟家壩馬仙壩村三組村民張某某家盜竊娃娃魚。11時許到達后,趙某駕車等在路邊,晏某等3人竄至張某某家院子,利用攜帶的鋼釬撬毀堂屋門閂,晏某安排潘某在門口望風,他和張某進入飼養娃娃魚的房間,將魚池內的娃娃魚魚苗及成魚裝入攜帶的紗網袋及從張某家找到的編織袋5個袋子中,每袋約50斤左右。隨后,晏某等3人先將3袋娃娃魚運出,放進趙某駕駛車輛后備箱內,3人再次返回張某家將另外兩袋運至停車處時,不見趙某及車輛,即將兩袋娃娃魚放置在馬仙壩村橋頭處后尋找趙某。找到趙某及車輛后4人駕車返回準備取回放置在橋頭處的娃娃魚時,看見橋頭處有人即駕車逃離。
當晚,張某某發現娃娃魚被盜后立即報案,并在馬仙壩村橋頭處找回兩袋娃娃魚。
南鄭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晏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雨天竄至他人家中秘密竊取他人養殖的娃娃魚,屬入戶盜竊,均已構成盜竊罪。
故判決晏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罰金人民幣3000元。趙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罰金3000元。潘某晏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金人民幣2000元。張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緩刑1年4個月,罰金人民幣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