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青島市農業委員會獲悉,自今年5月1日起,青島市全域將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整建制提高農產品安全水平,維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青島市農委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青島市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的高毒高殘留農藥品種共計61種。青島市向社會公示全部禁用農藥品種名稱和舉報電話,鼓勵群眾向農業、公安部門舉報違法違規銷售、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的違法犯罪活動。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可得到受理機關2千元至5萬元獎勵。同時,青島市針對高毒高殘留農藥價格相對低廉的特點,建立高毒高殘留農藥替代品推廣激勵機制,市和區市兩級財政將安排專項補貼資金,引導農民使用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
青島市將推動76個鎮級檢測室全面承擔起區域性、公益性農產品質量快速檢測任務,促進300個村(合作社)級農產品檢測室全部投入使用并聯網運行,使青島地產農產品“有處可檢”“免費即檢”,并“凡檢必公開”。
此外,為防止重大病蟲災害或疫情需用高毒農藥時“用而無備”情況,青島市建立高毒高殘留農藥儲備制度,由區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委托一家農藥生產經營企業或者專業防治組織,在指定地點儲備部分高毒高殘留農藥,災害發生地農業部門使用前需提出使用申請和解決方案并獲得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