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玉米貿易政策及發展趨勢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玉米的貿易政策可以劃分為幾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1994年以前。中國實行的是完全的國家貿易,屬于計劃經濟體制。由國家指定的外貿公司進行糧食外貿,每年的進出口數量都由國家計劃部門下達,外貿公司落實。由于是國家貿易,所以能將國際價格與中國價格隔離,國際價格傳遞不到中國市場上。
第二個階段:1995-1996年出口中斷,進口增加。由于1994年糧食價格上漲幅度較大,中國通貨膨脹嚴重,中國政府單方面毀約,停止了糧食出口,加大了糧食進口,造成了國際價格的暴漲,同時也嚴重影響了中國的國際形象。
第三個階段:1997--2003年。中國糧食經幾次大幅度提價,已經超過國際價格,但由于中國糧食產量的連續豐收,庫存緊張,為了緩解庫存壓力和增加農民收入,這個時期的出口量較大。為了彌補糧食出口企業虧損,增加出口競爭力,政府在2002年前實行了出口補貼措施。加入WTO不能實施出口補貼后,又實行了減免大宗糧食品種的鐵路建設基金、出口銷項稅和出口退稅。這個時期,中國穩居玉米出口國第二的位置,基本站穩了韓國和東南亞市場,擴大了對日本的出口份額。
第四個階段:2003-2007年。從2003年下半年開始,由于連續4年的糧食減產,中國糧價上升,糧食安全問題重新受到重視。為了保證中國供應,從2003年底開始,政府對糧食的出口開始進行配額管理,同時取消各種出口補貼。這個時期對糧食開始了限制出口階段。
第五個階段:2007年底至今。因2007年國際糧價大幅上漲,為保障中國供應,中國政府先后頒布了取消原糧及其制品出口退稅、征收出口暫定關稅(玉米暫定關稅5%,玉米制粉10%,然后在2008年12月取消,但因國際玉米價格低于我國,對出口刺激有限),同時決定從2008年起,開始對糧食及其制粉實行臨時征收5%-25%的出口關稅和出口配額管理制度,使得糧食出口的大門幾乎又重新關閉。
玉米及相關產品進出口關稅、配額、退稅等政策分析
我國對糧食進口實行進口配額關稅管理,玉米作為糧食品種,進口受配額限制。2004年至2015年,我國每年玉米進口配額均為720萬噸。其中,國營貿易在進口配額中所占比重為60%;配額內關稅為1%,配額外關稅為65%。每年玉米實際進口量均在配額內,而且2004-2008年,進口配額使用率很低,不足1%,2009、10年有所提高,2011、12年大幅升至72%左右。2013年為45.3%;2014年為36.1%;2015年玉米進口473萬噸,進口配額利用率高達65.7%。
具有玉米進口資格的企業:1、國營貿易企業;2、2014年有進口實績(不包括代理進口)的企業;3、2013年或2014年玉米用量5萬噸以上的飼料生產企業;4、2013年或2014年玉米用量15萬噸以上的其他生產企業;5、2014年無進口實績,但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并由所在地商務部門出具加工貿易生產能力證明、以玉米為原料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