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吐魯番市三項重點工作要求,鄯善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認真落實,及時對各鄉(鎮、場) “硝基復混肥”定點經營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并組織各鄉(鎮、場)農資經銷商開展專題培訓班,培訓班主要對《對鄯善縣加強硝基復混肥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2016年自治區危爆物品安全管控工作方案任務分解的通知》(新安[2016]2號)及《2016年吐魯番市危爆物品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等文件進行了詳細講解,重點向農資經銷商講解在銷售、存儲“硝基復混肥”過程中注意的事項,防止肥料變質、失效保證肥料的質量,對使用和銷售“硝基復混肥”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備案登記。通過一系列工作的開展,進一步加強我縣農資經營者、種植大戶對“硝基復混肥”銷售、使用的監督意識,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公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