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為加強農藥監督管理,維護農藥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合法權益,保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達州市農藥監督管理站、市執法支隊在我縣聯合開展了一次督促檢查工作。重點對禁限用農藥銷售情況、農藥購銷臺賬完善情況、經營者資質、經營條件、假劣農藥等進行了檢查。
在本次檢查中,檢查門市13家,以隨機抽查的方式抽取農藥樣品3個,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各1個。發現個別經營者沒有建立農藥購銷臺賬,縣植保站當場下發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經營者必須填寫好進銷對象詳細信息和品種數量,銷售農藥時必須為購藥者開具好發票,為責任追究保留憑證。
通過本次檢查,進一步強化了我縣農藥監督管理部門的責任意識,增強了農藥經營者的守法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