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所2016年5月27日出具的《關于對山東登海種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報問詢函》(中小板年報問詢函【2016】第215號)(以下簡稱“問詢函”),我公司已收悉,對年報問詢函中需要會計師發表專項意見的有關事項,中天運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我們)對山東登海種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登海種業)相關資料和底稿進行了認真核查,現就登海種業政府補助會計處理的合規性發表專項意見如下:
問詢函問題:報告期內,你公司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為1041.7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增長5.2%。請你公司說明上述政府補助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并請年審會計師就政府補助會計處理的合規性發表專項意見。
回復:
一、政府補助相關《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一)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規定,政府補助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①企業能夠滿足政府補助所附條件;②企業能夠收到政府補助。
?。ǘ└鶕镀髽I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規定,政府補助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取得的、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
產的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①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②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二、登海種業政府補助會計核算政策及2015年度各類別政府補助情況
三、對政府補助確認條件、分類、金額及相關會計處理的核查為了復核登海種業政府補助的真實性與準確性,以及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準則規定,我們執行了以下審計程序。
1、對政府補助確認條件、分類的核查
我們獲取了登海種業2015年及以前年度政府補助的相關撥款文件,檢查了政府補助撥款憑證、與相關撥付文件核對相符。經核查,2015年登海種業確認的政府補助均在2015年度以及確認為遞延收益的當年度實際收到。
2、對政府補助確認金額及會計核算方法的核查
登海種業將所取得的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界定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其余政府補助界定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確規定補助性質的,根據相關政府補助申請文件判斷政府補助的性質。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相關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次月起,在其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于補償公司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在確認相關費用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用于補償公司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我們檢查了政府補助形成的相關資產采
購記錄、使用狀態、可供使用壽命;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我們檢查了當期發生相關費用或損失的付款憑證、發票以及其他原始記錄。
同時我們對2015年度遞延收益轉入的政府補助進行了重新計算,測試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是否正確。
四、核查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登海種業2015年度政府補助的相關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