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為合理利用募集資金,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保障本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并能有效保證募集資金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5400萬元(含5400萬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不超過6個月的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等,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且任一時點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等總額不得超過5400萬元人民幣,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之內有效。
募集資金閑置的原因主要是根據目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投資進度及計劃安排,短期內將有部分募集資金暫時閑置。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中農發種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郭文江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許可【2015】2126號)核準,公司向10名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份16398054股,發行價格7.71元/股,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126428996.34元,扣除與發行有關的費用人民5495592.22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20933404.12元,已于2015年10月12日到賬,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本次募集資金情況出具了《驗資報告》(中審亞太驗字【2015】011040-2號)。
本次募集資金計劃用于控股子公司中農發河南農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農化”)“1萬噸/年MEA產能擴建在建項目”6445.75萬元、補充其運營資金5647.59萬元。按照《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的約定,公司于2016年3月將本次募集資金中的6700萬元轉入河南農化開設的募集資金專戶,以增資方式用于本次募投項目的實施。截至目前,本公司募集資金專戶余額54581967.87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基本情況
2016年7月5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以通訊方式召開了第三十二次會議,會議應到董事7名,實際參與表決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與會董事審議通過了《關于利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為合理利用募集資金,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東利益,公司將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并能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對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實施現金管理,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投資產品。
1、投資目的
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東利益。
2、投資產品
為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并能有效控制投資風險,投資產品為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等,且滿足下列條件:
(1)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
(2)流動性好,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
3、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額度
使用不超過5400萬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正常使用。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滾動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時點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等總額不得超過5400萬元。
4、投資產品的期限
為保證募集資金項目實施需要,并考慮安全性,投資產品的期限不超過6個月。
5、投資決策
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層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并負責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選擇合格專業理財機構作為受托方,明確委托理財金額、期限、選擇委托理財產品品種、簽署合同及協議等。
6、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1)嚴格遵守審慎投資原則:投資期限不超過6個月,產品以低風險、高流動性的保本型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等為主,投資產品不得質押。
(2)嚴格執行投資實施程序: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層行使投資決策權并負責簽署相關合同文件。
(3)及時跟蹤產品投向、評估投資風險:公司將根據市場情況及時跟蹤理財產品投向,如果發現潛在的風險因素,將組織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4)加強資金日常監管:公司審計部門將根據審慎性原則,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和檢查。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5)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本次購買理財產品的名稱、范圍、額度、期限等內容。
7、董事會決議有效期
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獨立財務顧問出具的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本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利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決策內容及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
關規定,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行為;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投資安全性好、流動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的理財產品,符合公司實際情況,有利于提高閑置募集資金的現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對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2、公司監事會意見
2016年7月5日,公司第五屆監事會以通訊方式召開第十七次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際參與表決監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利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對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不超過6個月的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不會影響募集資金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決策內容及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對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3、獨立財務顧問意見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
(1)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事項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法規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
本獨立財務顧問同意農發種業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事項。
同提請公司注意控制風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保障公司全體股東利益。
四、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意見;
4、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