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1745號公告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百草枯水劑在國內銷售和使用。南江縣農業局立即制定百草枯水劑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由農業執法大隊長趙明帶領2個行動小組開展打擊非法銷售使用百草枯水劑農藥專項整治行動。7月1日起對轄區內的所有農藥經營攤點開展地毯式檢查,嚴查是否存在生產經營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或者撤銷登記的農藥產品,特別加強對百草枯水劑農藥產品的打擊力度。檢查過程中,針對部分經營戶仍繼續銷售百草枯水劑農藥產品違法違規行為,執法人員當場責令當事人停止經營,并對其商品給予封存。
此次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50人次,共檢查農藥經營單位125家,處罰違法經營4家,封存百草枯水劑230瓶(袋)共計41千克。有效的打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確保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法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消除的安全隱患,保障了人民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