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出口水產品質量安全,加強源頭管理,廣東湛江檢驗檢疫局積極推進出口水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加強對備案水產養殖場的檢驗檢疫監管。截至目前,湛江共有出境加工用備案水產養殖場188家,總養殖面積28.26萬畝,其中蝦類養殖場117家,面積11.07萬畝;羅非魚養殖場61家,面積15.86萬畝;海水魚養殖場14家,面積504.15畝;貝類養殖場6家,面積1.28萬畝。
2004年以來,國家對出口加工用養殖場實施備案管理,湛江先后有500多家養殖場取得備案資格。湛江局通過日常監管和年度審核,對養殖場實施優勝劣汰,對不能持續符合檢驗檢疫備案要求的養殖場堅決予以取消其備案資格,10年來,先后取消了300多家養殖場的備案資格,從根本上確保了源頭安全,也為創建國家級出口水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打下堅實基礎。
2010年,湛江出口水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被國家質檢總局授予“首批重點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典型示范區”;2012年,被授予“國家級出口食品農產品示范區”,成為全國最大的出口水產品示范區,也是全國唯一的國家級綜合性水產品示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