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山東登海種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通知于2016年8月8日以傳真、電子郵件方式發出,2016年8月18日8:00在公司培訓中心三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參會董事11人,實際參會董事10人。獨立董事李相杰先生因公出差,未能親自出席本次會議,授權委托獨立董事李玉明先生代為行使表決權。
會議召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本次會議經參會董事審議和表決,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贊成票11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二、審議通過了《<公司章程>修訂案》,贊成票11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公司章程》第6.01條原為:
第6.01條公司設總經理1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公司設副總經理多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現修改為:
第6.01條公司設總經理1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公司設董事長助理、副總經理多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助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本議案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副董事長的議案》,贊成票11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會議選舉毛麗華女士擔任公司副董事長,任期自本次會議決議做出之日至公司第六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
四、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贊成票11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本次會議聘任吳樹科先生、盛齋剛先生、李小霞女士擔任公司董事長助理,聘任李洪勝先生、程勵先生、顏理想先生、毛書玲女士擔任公司副總經理,上述高級管理人員的任期自本次會議決議做出之日至公司第六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
公司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的獨立意見:同意聘任吳樹科先生、
盛齋剛先生、李小霞女士擔任公司董事長助理,同意聘任李洪勝先生、程勵先生、顏理想先生、毛書玲女士擔任公司副總經理。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學歷、專業素養等情況的基礎上進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備擔任相應職務的資格和能力,未發現有《公司法》第146條規定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況,其提名、選舉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五、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內部審計部負責人的議案》,贊成票11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本次會議聘任李彥女士擔任公司內部審計部負責人,任期自本次會議決議做出之日至公司第六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
公司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的獨立意見:(1)經審閱李彥女士的簡歷等材料,認為李彥女士擁有會計專業知識和相關工作經驗,掌握公司財務業務情況,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等規章制度,未發現其有《公司法》第146條、第148條規定的情況;未被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法規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現象。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相關規定。(2)李彥女士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3)同意聘任李彥女士為公司內部審計部負責人。
六、審議通過了《關于授權董事長設立(注銷)分公司等其他非法人分支機構的議案》,贊成票11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七、審議通過了《關于投資設立寧夏登海萬連種業有限公司的議案》,贊成票10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董事毛麗華女士回避表決。
公司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的獨立意見:(1)我們本著獨立、客觀判斷的原則,認真審閱了《關于投資設立寧夏登海萬連種業有限公司的議案》,認為上述關聯交易合同的條款遵循了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2)關聯自然人出資未占用上市公司資金。(3)董事會對本次關聯交易表決時,關聯董事回避表決,程序合法。(4)我們同意公司投資成立寧夏登海萬連種業有限公司。
八、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的議案》,贊成票11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公司董事會決定召開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