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農業廳公布了2016年全省第一批農藥監督抽查情況,原文如下:
為進一步加強農藥質量監管,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山東省農業廳關于開展農藥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魯農藥字〔2016〕2號),山東省農業廳于2016年4月至6月底,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了第一批農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1.基本情況
第一批監督抽查采取隨機抽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了3次全省交叉抽查,分別對17個市的農藥市場和生產企業進行了抽檢,每市抽2個縣,每個縣選擇1~2個鄉(鎮)。市場抽查以縣(市、區)農藥批發商為重點,企業抽查以近年來在部省組織的監督抽查中問題突出的農藥生產企業為主,突出涉嫌存在問題的產品。同時,各市根據分配的監督抽查任務自行組織了多次抽查。第一批共抽查2015年1月1日之后生產的737個樣品,涉及北京、上海、福建、河北、河南、廣西、山東等15個省(市)、160個農藥生產企業、185家農藥經營單位。
2.抽查結果
(1)產品質量。在檢測的737個農藥樣品中,質量合格的629個,合格率為85.3%。不合格樣品108個,占14.7%,其中:未檢出標明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種有效成分)的10個,占不合格總數的9.3%;檢出其他未登記農藥成分的76個,占不合格總數的70.4%(其中添加高毒的10個,占不合格總數的9.3%);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25個,占不合格總數的22.9%。
(2)產品標簽。在判定的737個樣品中,合格標簽624個,合格率84.7%。不合格標簽113個,占15.3%,其中:假冒、偽造、無農藥登記證號的25個,占不合格總數的22.1%;擴大使用范圍或防治對象的36個,占不合格總數的31.9%;擅自修改登記核準標簽其他內容的53個,占不合格總數的46.9%。
3.處理意見
(1)認真核查不合格產品(名單詳見山東農藥信息網)。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檢查本行政區域內銷售的農藥產品,一旦發現經營本次通報的不合格產品者,要立即責令停止銷售,同時要求經營者按照銷售檔案收回已銷售產品。要嚴格把關不合格產品的農藥生產企業的產品告知公示,防止假劣產品給農業生產造成損失。
(2)嚴肅查處違規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有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農藥管理條例》對不合格產品經營者進行嚴肅處理,認真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不合格產品標稱企業所在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企業生產情況加強檢查,對涉嫌違規的,要依法立案查處。
有關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于2016年11月底前,將有關處理情況報省農藥檢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