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財政部獲悉,2016年,中央財政通過林業補助資金撥付37億元,支持地方開展國有林場改革。
補助資金主要用于補繳國有林場拖欠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國有林場分離場辦學校和醫院等社會職能費用、先行自主推進國有林場改革的省獎勵補助等。中央財政的大力支持,有力地緩解了地方改革壓力,對推動國有林場改革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