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從商務部獲悉,商務部公告,自2016年9月27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白羽肉雞產品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5年。
2015年9月25日,應中國白羽肉雞產業申請,調查機關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白羽肉雞產品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調查機關裁定,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白羽肉雞產品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白羽肉雞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調查機關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調查機關的建議做出決定,自2016年9月27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白羽肉雞產品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