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食藥局“每周拍案”曝光了2起食品藥品典型案例。很多市民在購買茶葉時,茶葉包裝上的生產信息,是很多人購買茶葉時先要看的。而有些不法商販就是利用了這一點玩起了“鬼把戲”,居然在茶葉包裝印上假“身份證”。
平度市食藥局執法人員接到群眾舉報,稱其在平度李園某商店購買的茶葉,查不到生產許可證相關信息。執法人員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店經營的由青島名嶗生態茶葉有限公司出品的凈含量100g、生產日期2015年1月14日的袋裝名嶗鐵觀音2袋和凈含量100g、生產日期2015年1月10日袋裝名嶗山綠茶3袋,包裝袋上標注的QS號碼,衛生許可證號,食品生產許可證號等相關信息在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查不到這些相關信息,涉嫌存在虛假標注內容。當事人經營包裝標識存在虛假內容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當事人給予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另一起案件發生在萊西,萊西市食藥執法人員于2016年4月對萊西市某村衛生室進行現場檢查時,在該單位的里屋倉庫發現標示為吉林萬通藥業集團梅河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41008的痔速寧片等2種藥品,該單位現場提供不出供貨方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發票等相關資質證明。經查,該批藥品是衛生室負責人于2016年2月從一個自稱公司業務員的個人處購進的,涉案金額2800.00元。執法人員對上述藥品進行了扣押,對該村衛生室處以罰款人民幣伍仟陸佰元的處罰,并當場給該單位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