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山西于近日下達中央財政第二批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1.07億元,主要用于支持貧困縣設施蔬菜集中連片建設,支持開展財政涉農資金資產收益扶貧試點。
此次下達的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加大了對貧困縣的傾斜支持力度,采取因素法分配資金,分配因素包括當年新建設施面積、蔬菜產業發展基礎、設施蔬菜發展潛力、資金績效評價等四個,權重分別為40:20:20:20。同時,加大對貧困縣傾斜支持力度,并與太原市率先發展掛鉤。據以上因素,分配貧困縣的資金占比56.1%,比2015年增加30個百分點,分配至太原市的資金占到資金總額的28%。
資金的使用上,分配到貧困縣的資金不指定資金具體用途,非貧困縣主要用于設施蔬菜提質增效。結合山西省“十三五”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2016年-2020年)》(征求意見稿)和2016年特色產業扶貧行動計劃,共安排47個縣10690萬元。其中,蔬菜產業大縣23個4690萬元,主要用于設施蔬菜提質增效;貧困縣24個6000萬元,不指定具體用途,由縣政府以扶貧規劃為引領,結合發展需要、群眾訴求,因地制宜,統籌安排。
此次資金主要用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鼓勵項目縣開展財政涉農資金資產收益扶貧試點,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斷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穩定實現脫貧致富。
明確補助標準。設施蔬菜集中連片建設,按建筑面積計算,新建日光溫室每畝補助1萬元,新建塑料大棚(不含移動大棚)每畝補助5000元;新建節水蓮菜每畝補助2000元。設施食用菌(含工廠化)集中連片建設,新建床式栽培每500平方米栽培床折合1畝日光溫室,補助1萬元;新建工廠化袋式栽培每5000袋折合1畝日光溫室,補助1萬元;新建日光溫室、塑料大棚袋式栽培每5000袋折合1畝塑料大棚,補助0.5萬元。蔬菜集約化育苗場建設,建設蔬菜集約化育苗場為設施內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連棟溫室和日光溫室,每建設1000平方米補助資金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