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據成都市農委消息,該市日前出臺《成都市2017年度智能設施農業補貼項目實施指導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將對成都市范圍內達到建設要求的種植業智能設施農業給予10萬元/畝的補貼。
成都此次主要對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建成的種植業智能設施農業進行補貼。申報補貼的智能設施生產總面積必須是5畝及以上,并不含水渠道路、倉儲加工房等附屬設施;智能設施造價應達到20萬元/畝及以上,并不含土地、基礎設施和農作物成本等;智能設施要有控溫、控光等中央智能化控制系統,主體骨架牢固,覆蓋玻璃、塑料板材或優質薄膜,具有開窗通風系統、遮陽系統、溫控系統,若為食用菌等特種種植的生產設施,則無此條要求。
《意見》明確將對經核定達到智能設施建設要求的,補貼10萬元/畝,而單個項目最高享受補貼金額將不超過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