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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米“保險+期貨”試點落地

       日期:2016-10-24     來源:聚農網    作者:jn720.com    瀏覽:175    評論:0    
    核心提示:“保險+期貨”模式寫入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以來,相關部門一直積極推動相關試點工作的落地和實施。目前試點工作推進如何?還存在哪些困難

    “保險+期貨”模式寫入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以來,相關部門一直積極推動相關試點工作的落地和實施。目前試點工作推進如何?還存在哪些困難?有哪些階段性經驗需要總結?各方參與主體有哪些建議?

      帶著這些問題,10月20日、21日,2016年玉米“保險+期貨”創新試點調研座談會分別在遼寧鐵嶺和吉林長春舉行。證監會期貨部、保監會財險部、大連商品交易所、試點地區農委和保監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與試點工作的華信萬達期貨、永安期貨、申銀萬國期貨及各保險公司、農業合作社等人士參加了座談。

      跨界融合探索支農新模式

      在吉林省盛滿良玉農業專業合作聯社成立之初,理事長于麗敏就為合作社定下了基調:要想玉米超高產,必須改變觀念。于麗敏所在的合作社年種植玉米面積1200公頃,以前因為有玉米臨儲政策,合作社對政策形成了依賴,今年臨儲取消,到了必須改變觀念的時候,如何抵御市場風險成了她最頭疼的問題。

      “濕糧一斤不到6毛錢,與往年價格比下降不少,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保險+期貨’推出后,尋思是個惠農政策,雖然對期貨不了解,但還是投保了120公頃玉米試試,好的話繼續投保。”于麗敏告訴記者。

      和于麗敏心情一樣,遼寧省鐵嶺縣蔡牛鎮張莊玉米新品種推廣專業合作社負責人趙玉國表示,玉米價格近年來一路下跌,從前年的每斤9毛多下降到去年的每斤7毛多,再到今年的每斤5毛多,一斤玉米幾分錢利潤,弄不好還虧本。“我們合作社有3萬畝土地,玉米這種價格水平使得農戶種地很難。‘保險+期貨’推出來以后,我們估算投保的玉米一斤能多5分錢的收入,這么大的種植面積,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這個政策真正實現了惠農,有利于提升種植戶的積極性。”趙玉國說。

      于麗敏和趙玉國這樣的種糧大戶對“保險+期貨”的迫切需求,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副總經理劉曉先看來,就是“保險+期貨”試點項目更受關注了。“不光是試點地區,就是那些非試點地區也主動聯系我們的分支機構,咨詢相關事宜的合作社明顯多起來了。在跟有些非試點地區的領導座談時,他們都迫切希望這項惠農政策能盡快推行到當地。”

      在劉曉先看來,玉米“保險+期貨”試點項目是玉米收儲制度改革、“價補分離”關鍵時期保護農民利益、穩定農民收入的創新舉措。“這種與期貨公司創新協作的模式,是保險風險管理的一種創新和跨界融合。傳統的保險運營管理,通常是通過再保險渠道分散風險,而‘保險+期貨’完全改變了傳統的保險風險分散方式,為農業保險更有效地發揮作用、穩定農村經濟發展闖出了一條新路。”

      在長春的座談會上,永安期貨長春營業部總經理金東升不止一次提到“跨界融合”這個詞。在他看來,這種跨界融合不僅是在大商所、保險公司和期貨公司之間,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還有當地農委、證監局、保監局以及農業企業參與,共同探索支農穩收新模式。

      各方聯動試點推進很順暢

      為保障“保險+期貨”模式順利落地,參與試點的保險公司和期貨公司均在緊鑼密鼓地開展工作。

      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總經理李偉介紹,今年中央一號文件下發后,公司就將如何解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市場風險列入2016年重點創新工作。3月份公司向遼寧省農委提交了“開設符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多層次、高保障需要的玉米價格保險產品”的申請,借助遼寧省2016年度金融支農服務創新試點項目的成功申辦,與華信萬達期貨在鐵嶺縣合作探索“保險+期貨”模式。8月2日,公司與鐵嶺縣蔡牛鎮張莊玉米新品種推廣專業合作社等七家國家級、省級合作社正式簽訂了七張玉米價格保險保單,完成了玉米價格“保險+期貨”創新項目在遼寧省試點的首單。

      據華信萬達期貨量化部負責人馬永波介紹,與中華財險遼寧分公司合作試點的項目規模為1.5萬噸,目標價格1600元/噸,保險期限為2016年8月2日至12月16日。理賠結算以大商所玉米期貨1701合約10月16日至12月16日收盤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理賠結算價。賠付方式為,若收盤價均值小于目標價,賠償農戶價差部分;若收盤價均值大于或等于目標價,則不對農戶進行賠償。

      馬永波告訴記者,為推動該項目的順利實施,華信萬達期貨從4月份開始就馬不停蹄地進行合作社調研、試點審批、項目推進會等,8月初完成保險簽單、場外期權交易后,9月份還進行了后續培訓工作等。

      與華信萬達期貨的試點相同,申銀萬國期貨玉米投保量也是1.5萬噸,亞式期權是試點采用的期權類型,目標價格掛鉤玉米期貨價格,為1400—1600元/噸,理賠結算價為10月1日至12月31日大商所玉米期貨1701合約收盤價的算術平均價。

      申銀萬國期貨研究所所長何小明表示,9月末東北玉米深加工企業開秤收糧,開秤價在1400元/噸左右。當前黑龍江巴彥縣、吉林乾安縣玉米農戶收購價分別為1310元/噸、1360元/噸,10月1日至18日,玉米期貨1701合約收盤均價為1438元。“按照當前的期貨收盤均價測算,每噸玉米扣除保費支付成本后的價格保險收入約為142元/噸,1.5萬噸玉米當前可預期的價格保險收入為213萬元。未來可預期的保險收入則隨著玉米期貨1701合約收盤均價的變化而浮動。”何小明說。

      “永安期貨玉米‘保險+期貨’項目從立項、報備、產品銷售運作歷時6個月,截至10月19日,共在吉林榆樹、德惠等6個縣市完成玉米承保接近1萬噸。”永安期貨長春營業部總經理金東升說,在初期設計產品時,永安期貨即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吉林省分公司、安華農業保險吉林省分公司、中航安盟財產保險吉林省分公司進行過多次探討,擬將產品的目標價格從1300—1600元/噸設定為7個檔,每個目標價格對應16檔市場價格,同時測算出不同檔位的權利金和保險費率,最大限度覆蓋玉米可能波動的價格區間,使農戶可以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靈活選擇合適的目標價格。

      統籌協作擴大試點受期待

      玉米臨儲政策取消后,對于處在“玉米黃金帶”上的東北地區種植戶來說,“保險+期貨”似乎是目前最有可能抓在手中的希望。

      鐵嶺市農委負責人馬春時表示,鐵嶺農民習慣了種植玉米,種植結構短時期難有大的調整,玉米價格又呈連年下滑趨勢,“保險+期貨”試點應該常態化,范圍應進一步擴大。“鐵嶺市有7個區縣,產糧大縣就有4個。目前只有鐵嶺縣獲得了試點資格,其他產糧大縣也應該享受這樣的政策。”馬春時表示。

      除此之外,馬春時還建議,為提高種糧大戶的參與積極性,在“保險+期貨”實施過程中,可考慮對種糧大戶進行相應的分級,并由此制定出相應的優惠措施。他還認為,應加強業務培訓,在讓種植戶更深入了解“保險+期貨”的基礎上,也一定要明確這項政策惠及對象一定是種糧大戶,而不應是貿易商或其他市場主體。

      李偉也對玉米“保險+期貨”試點工作給出了自己的建議:一是明年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保費規模,讓更多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種植大戶享受此項惠農政策;二是減輕農戶自繳比例,最好不高于20%;三是將政府給予玉米種植者補貼逐漸變為玉米價格保險保費補貼,通過價格保險保障玉米種植者的收益。

      劉曉先也認為,影響糧食價格的因素錯綜復雜,既有國內因素,也有國外因素,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為因素。價格不穩定對農民收入的影響巨大,靠農民自身來消化,顯然超出其承受能力,因此政府的推動和政策扶持是“保險+期貨”順利實施的有力保證。“玉米價格保險涉及千家萬戶,政府主動來推動項目的開展,是項目順利進行的必要保證。”劉曉先說。

      何小明也建議,農產品價格保險作為準公共產品,根據發達國家農業價格保險經驗,政府通常作為提供補貼的主體,我國也應考慮將價格保險納入財政補貼范疇。

      市場發展潛在風險需共擔

      玉米“保險+期貨”保障了種植戶的利益,但就試點工作來看,轉移到期貨市場的風險,完全由期貨公司一力承擔了。

      “目前來看,項目經費支持還不能夠完全覆蓋期貨公司基于風險中性的項目對沖成本和保費補貼。”何小明說,試點工作中,保險公司屬于完全風險轉移,不過由于成本原因,仍需要收取一定的項目管理費。

      保險公司也看到了其中的責任和需要承擔的風險。“中間涉及固定費用提取的問題,這是保險公司的運作模式。”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公司綜合創新辦主任李華說,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定價是一個靜態的過程,而期貨價格波動則是一個動態過程,動態和靜態定價如何匹配、期權定價如何創新,都是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在李華看來,目前的試點工作可以看作是保險的“1.0時代”,后期風險對沖方式等方面仍需很多探索。李華舉例說,比如保險公司以現貨價格定價保險產品,在期貨市場與期貨公司或其風險管理公司進行風險對沖。在目前價格保險“1.0時代”基礎上,向收入保險推動,保險公司把收入保險中的一部分價格波動風險與期貨公司或其風險管理公司進行對沖,走向“2.0時代”。“在‘2.0時代’,保險公司將通過產品創新更貼合種植戶需求。”李華說。

      劉曉先也認為,需要進一步探索更加有效的風險分攤模式。“就目前的‘保險+期貨’試點承保風險看,可能不存在期貨價格下降導致的賠付風險。但由于此險種開發不可能長期停留在試點階段,一旦承保覆蓋面過大或期貨價格大幅下降,保險公司可能會出現無力償付的情況。”劉曉先表示,基于此,探索有效的風險再分攤模式勢在必行,保險公司有必要與期貨公司一道,探索出有效的風險再分攤模式,完善“保險+期貨”的創新機制,在保證農戶利益的同時,也保證保險公司與期貨公司的經營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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