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農業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我省糧食產業農機社會化服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力爭在“十三五”期間,浙江省縣域內糧食生產農機社會化服務實現有效覆蓋,各級糧食生產功能區農機社會化服務基本實現全覆蓋,耕作、種植、植保、收獲、烘干等作業環節裝備保障水平達到100%。
《意見》明確了加快推進糧食產業農機社會化服務的五項主要任務。一是科學規劃布局。統籌安排縣域范圍的服務組織總量及布局,優化配置機具數量和動力結構,重點加強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機服務組織的規劃布局。二是發展壯大主體。培育農機專業合作社、作業公司以及維修、銷售、中介、租賃等多元化服務組織,鼓勵和支持“農二代”、大學畢業生投資組建農機服務組織,引導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工商資本發展農機服務。通過農機服務主體的合作、兼并和重組,發展農機合作社聯合社、股份制作業公司以及區域性農機綜合服務中心。三是完善服務機制。積極推行跨區作業、合同作業、訂單作業,引導農機服務組織延伸服務鏈條,加快發展糧油生產全程機械化作業服務; 積極推進“互聯網+農機社會化服務”發展,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強化生產調度,提高農機社會化服務效能。四是提升建設質量。組織開展農機服務組織規范化建設活動,清理整頓一批“空殼組織”“休眠組織”,打造一批規模較大、管理規范、功能齊全、效益明顯的示范性服務組織;總結推廣服務組織規范化建設成功經驗和模式,示范帶動全省農機服務組織發展壯大。五是培養專業人才。充分利用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資源,加強農機職業技能鑒定和培訓,大力推進持證上崗,重點培養一批農機經營管理、駕駛操作、維修保養等專業技術人才。《意見》指出,要加大扶持力度。農機購置補貼等政策進一步向農機服務組織傾斜;探索以獎代補方式,支持建設一批上規模、上檔次的示范性農機服務組織;探索開展機具檢修保養、重大自然災害期間糧食搶收搶烘等政府購買服務試點。《意見》要求農業部門加強與國土部門溝通協調,進一步促進設施用地政策落實,保障農機存放、維修等場所建設用地;改善發展環境;加強農機化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引進開發農機作業服務與管理平臺;建立健全農機投訴監督體系,維護農民和農機服務組織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