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發布了第2016-154號告示,對《食品的標準及規格》的全部內容進行了修改,其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a.合并食品與畜產品加工品的標準及規格。《畜產品的加工標準及成分規格》的主要內容合并到《食品的標準及規格》中,食品與畜產品的標準規格統一管理。
b.修改《食品的標準及規格》編輯體系。
1)對標準中分散的一般原則、定義、標準及規格適用方法等進行整理;
2)第6.水產品相關規格合并到第2.各類食品的標準及規格中;
3)第4.非標準一般加工食品的標準及規格與第5.各類食品的標準及規格合并;
4)各類標準及規格中明確規定的試驗法編排到一般試驗法中,與試驗法相關的第9一般試驗法、第10試劑、試液、標準溶液及容量分析用規定溶液、第11.附表均合并到一般試驗法中。
c.食品類型重新分類并簡化。
1)重新調整食品群、食品種、食品類型(類似中國一級、二級、三級分類);
2)將根據性狀、原料含量差異等細化的冰淇淋組合類、果醬類、牛奶類、奶酪類、低聚糖類等食品類型合并;
3)刪除流通量不高的干燥酵母制品、胚芽酶含有制品、花粉制品等食品類型,與其他食品類型合并;
4)類型劃分不明確、質疑較多的調味品類與調味汁類合并,根據制造方式對面類重新進行分類;
5)患者用均衡營養食品、糖尿病患者用食品、腎臟病患者用食品、腸疾病患者用水解食品、吞咽困難患者用粘度增進食品、熱量及營養供給用醫療用途食品合并到患者用食品中,以便多種患者用食品可制造、銷售。
d.修改原料等的具備條件。新設禁止發霉辣椒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條款;大豆粕、芝麻粕等食品制造時產生的副產品允許作為食品原料使用。
e.修改相關獸藥殘留標準適用對象。
f.保存及流通和標準合理化。允許冷凍果蔬汁、奶酪類、黃油類、密封包裝水產品加工品解凍銷售以及室溫保管的干脯類等干燥水產品冷凍保管及流通。
g.修改微生物的規格、引入統計學概念。果蔬汁、即食方便食品等87個食品類型中126個的微生物標準規格中引入二級采樣法(n, c, m)及三級采樣法(n, c, m, M);致病菌改為可按畜產品加工品的類型選擇適用。
h.對各類食品的定義等術語及語句等進行整理。酒類的定義與酒稅法中酒類定義相統一;原料與原材料統一為原料、新設原料及最終食品的定義、修改殺菌的定義等。
i.新設及修改相關試驗法、農產品中相關農藥的殘留許可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