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烏拉特中旗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大獸藥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力度。
一是繼續建立健全分管領導分片負責。使用環節專人負責獸藥經營企業和規模養殖場,獸藥使用的監管落實到人,并公示監管人及其聯系方式,公布獸藥違法舉報和監督電話。
二是繼續強化獸藥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對獸藥經營企業“獸藥管理信息系統”購銷錄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錄入不真實、不規范、不完整以及無有效的獸藥購進憑證等不符合GSP要求的依照《獸藥管理條例》第59條規定,給予責令停止獸藥經營活動,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獸藥經營許可證的處罰。同時,將無購藥憑證的獸藥產品封存扣押,進行質量檢驗。
三是繼續清理不規范的獸藥標簽說明書產品。對照《獸藥標簽說明書范本》,重點核查獸藥經營企業獸藥產品標簽說明書的獸藥名稱、主要成分、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時候與范本一致,用語是否規范。凡發現適應癥或功能主治與范本不一致的,按假獸藥處理。獸藥產品標簽說明書未經批準擅自修改,限期改正后再犯的,屬于《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條“逾期不改正”的情形,按經營假獸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