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部關于開展2017年國家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農漁發【2017】12號)、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關于開展2017年漁用投入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的通知》(農漁科函【2017】10號)以及云南省漁業局《關于配合做好2017年國家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及漁用投入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的函,5月17—19日,農業部水產種質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鄭主任與省漁科院質檢中心張主任一行6人,在市水產站盧站長及相關人員的陪同下,深入宣威市、富源縣開展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及漁用投入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宣威市共抽取草魚、鯉魚兩個批次各10個樣品,漁用投入品飼料2個樣品、漁藥2個樣品;富源縣共抽取草魚、鯉魚兩個批次各10個樣品,經過農業部水產種質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工作人員現場采樣解剖、制作封樣,由抽樣單位、漁政執法單位、被抽樣單位(養殖戶)三方現場簽字確認后帶回檢驗中心檢測,主要檢測氯霉素、孔雀石綠、喹乙醇和硝基呋喃類代謝物等藥物及有毒有害物質殘留。
通過開展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及漁用投入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進一步掌握曲靖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及投入品使用情況,是加強風險點控制和漁政執法工作的重要技術支撐,對于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有效監管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抽檢工作的開展,進一步規范養殖戶的生產行為,增強了漁業生產者的質量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