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農業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擬對硫丹、溴甲烷、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樂果等5種農藥采取禁限用管理措施,并發函征求意見。
擬對硫丹采取的禁限用管理措施:自2018年7月1日起,撤銷所有硫丹產品的農藥登記證;自2019年3月27日起,禁止所有硫丹產品在農業上使用。
擬對溴甲烷采取的禁限用管理措施:自2018年7月1日起,撤銷溴甲烷產品的農藥登記證;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止溴甲烷產品在農業上使用。
擬對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樂果采取的禁限用管理措施:自2017年7月1日起,撤銷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樂果(包括單劑、復配制劑,下同)用于蔬菜、瓜果、茶葉作物的農藥登記證,不再受理、批準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樂果用于蔬菜、瓜果、茶葉、菌類和中草藥材作物的農藥登記申請;自2019年7月1日起,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樂果在蔬菜、瓜果、茶葉、菌類和中草藥材作物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