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農委、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共同印發了《南京市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決定從今年5月至9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四個多月的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以全面加大對變型拖拉機的監管力度,努力消除變型拖拉機事故隱患,力爭在“十三五”期間消除變型拖拉機事故隱患。
此次專項整治將分為動員部署(5月)、集中整治(6月-8月)和總結提升(9月)三個階段來組織實施,集中整治期間三部門將重點圍繞變型拖拉機存量管理、執法檢查和報廢淘汰等三大工作任務,進一步加強信息互通,強化執法聯動,推進實施變拖強制報廢,通知進一步明確了變型拖拉機強制報廢年限分別為9年(單缸)和12年(兩缸及以上),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變型拖拉機停止辦理檢驗業務,并通知其所有人在三個月內辦理報廢注銷手續;自2017年7月1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執法檢查中將對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或者已公告注銷仍上道路行駛的本市變型拖拉機予以收繳并強制報廢;自2017年9月1日起,各區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未主動辦理報廢業務的變型拖拉機公告注銷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