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宣傳家喻戶曉
一是水產站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各種渠道,大力宣傳《漁業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漁業法》辦法、《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增強漁民的法律意識。
二是通過禁漁期、禁漁區漁政管理,大力宣傳禁漁期制度,張貼《內蒙古自治區禁漁期、禁漁區漁政管理通告》,發放保護黃河資源等宣傳資料進行宣傳。喚醒人民對漁業資源的保護。
三是通過報刊媒體進行宣傳,提高水產知名度,吸引社會各界人士關注漁業事業,共謀水產大業。2014年共報送各類信息68篇,其中各類報紙刊登24篇,各類信息網站刊登44篇,起到了很好的宣傳作用。
二、養殖規模效益逐步提升
2014年臨河區實現漁業生產水面16248畝,落實中小水面半精養面積7326畝,落實健康養殖水面6528畝,落實名優特養殖面積4650畝,漁業規模化養殖戶達到76戶,從業人員1200余人,引進優質苗種750多萬尾,銷售各類魚種35萬多斤,水產品產量達到4525噸,養殖產量達到4287噸,捕撈產量達到238噸,漁業總產值5381萬元。漁民人均收入達到12000元,增長12%,建立漁業科技示范園區1個,無公害生產基地3個,認定鯉魚、鯽魚、草魚、鰱魚 4個無公害產品,現場舉辦漁業實用技術培訓班2期,培訓人員76人(次)。
三、科技下鄉惠及漁民
5月29日、6月5日,臨河區水產管理站協同臨河區漁業協會分兩次從湖北大明水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調運回各類烏仔264萬尾,南方大口鯰7457條,采取價格補貼的辦法分發到漁業養殖戶手中。其中:草魚、花白鰱補貼50元/萬尾、大口鯰補貼0.3元/條。同時科技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入戶包塘,幫助養殖戶把每尾魚苗安全的送進池塘,確保魚苗的成活率。
四、魚病防治是關鍵
2014年水產站推進綠色、健康、無公害的養殖模式,搞好魚病的檢測、檢查防治,優其在春秋兩季是魚病的高發期,水產站技術人員奮戰在笫一線為養殖戶解決生產中遇到問題,給漁民“把脈開藥方”破解養殖難題,提高養殖水平和養殖標準,降低損失,提升經濟效益,真正為漁民服務,讓漁民滿意。據統計2014年共為漁民檢查治療魚病200多次,涉及水面15000多畝
五、專項整治不斷深入
漁業安全無小事,民之大事,不可大意,2014年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我們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重點監管水產養殖生產、用藥及水產品從養殖到進入市場銷售前的全過程,確保養殖環節規范化,生產質量優質化。今年春季水產站工作人員深入漁區同漁民簽訂水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70多份,簽狀率達到95%以上,同時經常開展隱患排查和重大節日檢查,確保市民吃上放心的水產品。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對我區鯉魚、草魚、鯽魚進行抽檢,合格率達100%。
六、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
今年水產站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作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認真抓實抓好。一是制定了2014年臨河區水上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二是利用培訓和深入漁區、養殖戶家中同漁民簽定平安漁業責任書,今年簽證率達到95%以上。70多戶,三是經常開展漁業生產隱患排查和安全生產檢查,排查有記錄,整改有時限,堅決打擊從事漁業活動的“三無”船舶,四是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要求漁業養殖戶在最醒目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做到萬無一失,確保漁民人身財產安全。
七、加強漁政執法保資源
一是利用食品安全宣傳周和3.15活動等時機大力宣傳《漁業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漁業法》辦法、《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等法律法規,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
二是通過禁漁期、禁漁區大力宣傳禁漁期、禁漁區制度,張貼《內蒙古自治區禁漁期、禁漁區漁政管理通告》,發放保護黃河資源等宣傳資料進行宣傳,加大對母親河的保護。
三是重點開展了沿黃漁政執法,加強了禁漁期、禁漁區漁政管理。今年水產站多次接到群眾舉報,尤其在開河期間不斷有群眾打來電話反映黃河臨河段有人在電魚,我們接到舉報后迅速前往開展漁政執法,嚴力打擊違法捕魚,保護漁業資源。2014年共出動漁政執法人員38人(次),查獲漁獲物30多斤并當場放生,沒收網具100多米。
四是整治了市場上出現外來人員展覽銷售鄂魚和三線龜,凈化了臨河市場。
八、摸清家底搞普查
為更好的合理利用資源,發展現代漁業,摸清臨河區漁業資源的基本情況,今年臨河區水產站組織全站工作人員深入鄉鎮,漁業養殖場(戶)、池塘、湖泊開展漁業資源普查,主要普查的內容是水面所在位置、水面名稱、水面占地面積和水域面積,水質資源,所有權人、承包人、養殖人員信息,漁用機械、生產情況等,為下一步更好的合理利用資源,規劃臨河區的漁業發展提供科學依據奠定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