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農業廳辦公室近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植物生長調節劑監管的通知》,要求組織開展濫用植物生長調節劑專項檢查,實行黑名單管理,禁止濫用植物生長調節劑。
植物生長調節劑,是用于調節植物生長發育的一類農藥,包括人工合成的具有天然植物激素相似作用的化合物、以及從生物中提取的天然植物激素,有穩產增產、改善品質、增強作物抗逆性等作用。但如果使用劑量超過了其允許的范圍,不僅起不到生長調節的作用,反而會影響植物的產量和品質。
我省將組織開展濫用植物生長調節劑專項檢查,重點查處氯吡脲、噻苯隆等植物生長調節劑三無產品,發現違規違法行為,對生產、經營和使用者從重從嚴查處。對有標簽植物生長調節劑,重點檢查產品是否取得農藥登記、檢查產品與農藥登記核準內容是否相符,發現超劑量、超范圍使用者,嚴厲查處。
各市縣水果主管和執法部門,要對植物生長調節劑開展全面檢查,并做到普查常態化,嚴防植物生長調節劑廠家通過培訓等形式誤導果農。通過水果協會行業自律,制定行業規范和自律公約。設立舉報電話,探索舉報獎勵制度。對違規違法生產、經營和使用者,將其產品和經營、使用主體列入黑名單,依法從嚴查處,嚴控產品出島。
我省將引導果農以有機肥為主,采取生草栽培、種植綠肥、樹盤覆蓋等措施;應用殺蟲燈等生態栽培技術。強化果園的土、肥和水管理,開展病蟲害綠色防治。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和濫用植物生長調節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