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濟南市農業局獲悉,濟南市農業局7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強化禁限用農藥執法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锻ㄖ诽岬剑冢侣劽襟w報道了我市部分地區違規銷售含有百草枯成分的敵草快等除草劑的行為,給我市農藥監管工作敲響了警鐘。為切實加強禁用農藥的監管工作,全力保障我市農業生產安全、生態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健康。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嚴格落實高風險除草劑實名購買制度
強化對高風險除草劑百草枯(膠劑及可溶粒劑)、2,4?滴丁酯、敵草快等產品的監管力度,嚴格落實實名購買制度。同時,要進一步督促經營單位切實履行推介說明義務,正確說明除草劑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確保購買者明確知道所購高風險除草劑的危險性。
全面開展除草劑產品監督抽查工作
各地要立即對轄區內的除草劑產品進行地毯式清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所有敵草快產品及其助劑和所有宣稱能夠替代百草枯的除草劑產品及其助劑進行質量監督抽查,各地抽檢樣品于8月11日前集中交市局進行送檢。市農業局將組織督導組即日起赴各縣區進行督導檢查。
嚴格落實農藥經營進銷貨臺賬制度
督促農藥經營者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義務,督促其建立健全農藥采購臺賬和銷售臺賬,如實記錄有關信息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做到產品來路規范,流向清晰,確保其經營的全部農藥產品均可追溯。
嚴格執法監管 狠抓案件查處
按照“抓鐵留痕、踏石有印”的原則,將執法工作制度化、痕跡化。對未落實農藥經營告知公示制度、未落實高風險農藥實名購買制度、未執行農藥采購和銷售臺賬制度的,各地要及時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相應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對經營禁限用農藥及假劣農藥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嚴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