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直機關園林綠化項目預算支出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將于8月26日起實施,《標準》對省直機關園林綠化預算支出分三檔劃定“上限”,未經批準不得突破。
《標準》規定:新建園林綠化項目,省級機關每平方米(綠化面積)不超過600元,廳局級機關每平方米(綠化面積)不超過500元,廳局級以下機關每平方米(綠化面積)不超過400元。同一機關院內辦公單位有不同級別的,可按最高標準控制。
據悉,《標準》包括總額標準與分項指標標準。其中總額標準為上限控制標準,分項指標標準(主要包括綠化工程費、園林小品工程費、安裝工程費、其他費用及預備費等四項內容)為預算編制和審核控制標準,省直機關園林綠化項目預算實行總額標準與分項指標標準雙向控制。
省直機關新建園林綠化項目,設計、施工、竣工決(結)算階段原則上均不得突破上限控制標準,因地質條件復雜、特殊功能需求等客觀原因需突破上限控制標準的,應事前報相關部門審核批準;改擴建項目根據項目復雜程度,按《標準》上限控制標準下浮20%至50%執行。《標準》不含土地費用(三通一平)和園林綠化年度運行維護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