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全面加強我省“菜籃子”工程建設,日前,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四川省“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將對除成都市以外的20個市(州)“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成都市考核工作由該市在向農業部報送“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落實情況自查報告的同時抄送農業廳。
考核內容包括“菜籃子”產品生產能力、市場流通能力、質量安全監管能力、調控保障能力4個方面。生產能力考核蔬菜播種面積、產量和肉類產量等;市場流通能力考核“菜籃子”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布局、建設和零售網點密度等;質量安全監管能力考核“菜籃子”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情況、質量安全水平和追溯體系建設等;調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籃子”工程調控政策、價格漲幅、儲備制度建設、管理體系建設、信息監測預警與發布平臺建設等。
據介紹,考核工作將堅持自評自查與綜合評定相結合、過程監管與結果考評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估相結合的原則。考核工作每兩年開展一次,考核采用評分制,滿分為100分。考核期內發生“菜籃子”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考核通過自我評價、初步評定、抽查考核、綜合評定、結果反饋等步驟進行。考核結果將作為市(州)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政績考核的內容之一。對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市(州),給予通報表揚。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市(州)提出限期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