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實施半年來,農業部全程監管農藥登記、生產、經營、使用等各個環節,對高毒高風險農藥采取禁限用措施,目前已退出22種高毒農藥;對現僅有的10種高毒農藥,嚴格實行專柜銷售、實名購買、溯源管理等限用措施,禁止用于果菜茶生產,并力爭在5年內全部淘汰。
農產品離不開農藥,就像食品離不開各類添加劑。然而,凡事都會過猶不及。在果菜茶種植中超標使用農藥,甚至使用限用的農藥或禁用的高毒、劇毒農藥,就完全走到了農藥合理使用的反面。這或許有助于提高農產品的產量和農民增收,卻把安全隱患留給了廣大消費者。今年8月發生的“毒大蔥”事件,即是山東壽光兩家農戶的100多只羊在食用了含違禁農藥(甲拌磷)的大蔥后死亡。
高毒農藥的危害性顯而易見。在蔬菜瓜果的種植過程中使用高毒農藥,很容易導致農藥殘留超標,危害人體健康,給消費者帶來強烈的不安全感。科學研究成果已經表明,農藥對人體的危害主要表現有3種形式:急性中毒、慢性危害和致癌、致畸、致突變等“三致”危害。殘留在土壤和水體中,對環境造成了重大污染。數據最有說服力:我國農藥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目前一年使用175萬噸左右的各種農藥,其中七成進入土壤、空氣和水域中,只有三成直接作用于目標生物體。
其實,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我國早已有明文規定。然而,時至今日,相關規定及要求依然擋不住高毒農藥噴灑在蔬菜瓜果上的腳步。高毒農藥被隨意買賣、濫用的現象屢屢發生,甚至連國家明令生產和使用的農藥都在隨意出售和使用。
究其原因,一方面,高毒農藥的銷售太過隨意,未按規范進行管理;另一方面,生物農藥難以推廣,盡管我國生物農藥研發水平與世界相當,但成本高成為阻礙推廣的一大難題。最根本的就是,我國農業至今仍然是以一家一戶為主的小農經濟,導致劇毒、高毒農藥的使用過程中缺乏有效的約束和監督。監管體制也不健全,按照國家規定,蔬菜瓜果等農產品上市之前都要經過農藥殘留的檢測,但是由于技術和資金的缺乏,多地的農產品檢測都形同虛設,致使農民對使用劇毒、重毒農藥的認識不夠。
禁用劇毒、高毒農藥勢在必行,不僅是國內民眾健康之需,也是順應國際大勢之需。不少國際公約都明文要求嚴格管控劇毒、高毒農藥的生產使用。可以說,今天的農產品市場也是一個全球化市場,時刻面臨國際市場的競爭。況且,現在不少國外優質農產品已經來到了我們身邊,如果在農藥殘留上落后于國外產品,就連“家門口的競爭”,我們也可能輸掉。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在立法規定蔬菜瓜果禁用劇毒、高毒農藥之后,如何真正管好劇毒、高毒農藥的使用,還必須依賴監管。首先,從源頭上嚴格管理農藥。一方面,嚴控、嚴禁高毒農藥的生產,依法嚴懲違規生產經營使用高毒農藥行為;另一方面,實行高毒限用農藥定點經營,專柜銷售,成人實名購買,禁止網絡銷售和購買高毒農藥行為。
此外,還要提高農貿市場農產品的準入門檻,加大蔬菜瓜果的農藥殘留檢測,尤其是要加大小型農貿市場農產品農藥的殘留檢測,確保流入市民餐桌上的蔬菜瓜果是合格的;再者,理順管理體制,明確分工,形成合力,嚴管高毒農藥的使用。
當然,政府除了嚴格執法,對違規使用超標農藥者施以嚴懲外,還必須出臺相關政策,扶持更多新型生態、生物農藥加快替代步伐,同時給農戶發放補貼資金,讓農戶用得起、樂于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如此多方發力,當有助于真正維護公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