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旅游、農村電子商務、特色小鎮、設施農業等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用地正獲政策支持。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21日表示,各地可以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專項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和產業融合發展。
為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兩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好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進行農產品加工、農產品冷鏈、物流倉儲、產地批發市場等項目建設或用于小微創業園、休閑農業、鄉村旅游、農村電商等農村二三產業的市、縣地區,可給予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
據悉,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預留不超過5%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于零星分散的單獨選址農業設施、鄉村設施等建設。
設施農業是農村發展新動能轉換的重要手段?,F有設施農用地范圍難以滿足實際發展需要的同時,也出現一些地方借設施農用地名義違法用地?!锻ㄖ愤M一步擴大了設施農用地范圍,將農業生產的配套設施由“規?;Z食生產”延伸為“規模經營必須興建”范疇。
《通知》強調,鼓勵土地復合利用。允許在不破壞耕作層的前提下,對農業生產結構進行優化調整,仍按耕地管理。鼓勵農業生產和村莊建設等用地復合利用,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司長莊少勤表示,保障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并不意味著要在農村實行規模擴張,大量增加新增建設用地。農村的發展,必須堅持底線思維,確保農村產業發展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不突破建設用地規模、不破壞生態環境和人文風貌的前提下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