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部獸醫局給農業部獸藥評審中心發了一道“關于新獸藥注冊證書研制單位有關問題的函”,全文如下。其內涵和意義,很值得朋友們共同探討。
關于新獸藥注冊證書研制單位有關問題的函
農業部獸藥評審中心:
鑒于農業部公告第1899號已對監測期內新獸藥生產問題做出明確規定,為鼓勵獸藥行業技術創新,經研究,我局決定自即日起,在新獸藥注冊證書獲批前,現有新獸藥研制單位可以申請增加有證據證明參與新獸藥研發工作的研制單位,但屬于轉瓶培養工藝或粉散預混劑的新獸藥,新增研制單位需具備已通過GMP驗收的轉瓶培養工藝或粉散預混劑生產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