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是農業生產不可或缺的重要生產要素,對保障農業及糧食生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具體是指為保障、促進植物和農作物的成長,所施用的殺蟲、殺菌、殺滅有害動物(或雜草)的一類藥物統稱。特指在農業上用于防治病蟲以及調節植物生長、除草等藥劑。常用的有DDT、六六六等。
但是隨著農藥工業的迅速發展,使用范圍不斷擴大,大量有毒物質進入土壤、水體、大氣,阻礙農業可持續發展;有害物質通過生物富集和食物鏈傳遞,威脅生態環境安全。英格爾檢測中心的專家介紹,過量施用農藥短期會使作物增產,但長期施用只會使作物抵抗力下降,免疫低下,各種害蟲對農藥產生抗藥性而不利于消滅害蟲,還將對土壤造成不可逆的損害,破壞土壤質量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國際上絕大多數國家都對農藥實施嚴格的登記許可制度,世界各國的農藥管理正在不斷完善和發展。
2017年2月8日國務院第164次常務會議修訂并通過新《農藥管理條例》,隨后農業部將其發布,并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基于新的《農藥管理條例》,農業部發布了與之配套的《農藥登記管理辦法》、《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并對農藥標簽二維碼格式及生成要求有關事項做相應規定。 2017年含有以下物質的農藥產品在歐盟被禁:利谷隆(除草劑)、啶氧菌酯(殺菌劑)和異菌脲(殺菌劑)。含草銨膦的產品在法國被禁。另外,美國EPA農藥登記改進法案第四版將于近日更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2017年2月9日國家衛計委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6)等10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該新國標規定了433種農藥在13大類農產品中4140個殘留限量。英格爾檢測中心的技術人員對于農藥的檢測也將嚴格按照新下發的各項殘留標準進行審核,對于農藥標準的改革以及禁用和控制農藥使用的道路是漫長而艱辛的,但慶幸的是,我國在使用農藥的道路上終于懸崖勒馬,意識到其危害,因此開始較為嚴格的控制和科學嚴謹的合理配施農藥用于農業生產,這將是我國農業發展的一項有利進步和巨大的改革之路。相信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國的農業之路定會發展的更為優質、科學,環境也將變得越來越好,碧海藍天的環保之路也將走的更順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