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巢湖漁業資源,保護水域生態環境,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2月1日起,合肥市巢湖進入封湖禁漁期,開始休養生息。
據了解,巢湖禁漁期為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禁漁范圍包括巢湖主體水域、灘涂及各通湖河流河口水域。值得一提的是,巢湖漁業生態市級保護區水域——南至兆河河口,東至散兵鎮南灣水域,西至白石天河河口,北至柘皋河河口與黃麓花塘河河口的湖面,從2018年1月1日起逐步實行全年禁漁。另外,孤山、南淝河河口、杭埠河河口、東口門等水域為水生生物集中分布區和魚類重要繁殖區,是重點保護區域。
禁漁期間,除銀魚、蝦在規定的時間內可以捕撈外,其他捕撈采集水生動植物生產活動一律禁止。同時,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收購、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禁漁期間實行漁船歸港管理,未經漁監機關簽證,不得出港。
記者采訪了解到,禁漁期間,巢湖水域水生生物資源增殖放流活動也將開始。安徽巢湖管理局漁政管理總站將從春節后陸續安排增殖放流投放計劃。2018年,漁政管理總站將向巢湖投放鰱鳙夏花、大銀魚卵、小銀魚卵、河蟹大眼幼體、河鰻、鰱魚苗、鳙魚苗、鱖魚苗等各類魚苗共2.9億尾,投放資金近37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