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27日公布關于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鼓勵種子企業做大做強,組建育繁推一體化種業集團,鼓勵引導有條件的種子企業上市融資。
意見提出,到2015年底,公益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完成事企脫鉤,非公益類逐步施行企業化改制,初步形成以企業為技術創新主體,基礎科研為支撐,分工明確、機制靈活、運轉高效,資源、成果、人才有序流動的種業科研體制。到2020年底,基礎性、前沿性育種技術取得較大進展,獲得一批自主創新的育種材料,選育出一批有突破性的新品種,玉米自育品種在省內種子市場占有份額提高35%以上,水稻種子保持基本自供。到2020年,全省集中打造具有較強競爭力、較大規模的現代種子企業5個,其中1個進入全國種業前10強,3個進入前50強。
意見提出,鼓勵種子企業做大做強,組建育繁推一體化種業集團。按照市場機制和辦法支持大型優勢種子企業整合種業資源,加快兼并重組,優化資源配置,組建育種能力強、生產加工技術先進、市場營銷網絡健全、技術服務到位、育繁推一體化的現代種業集團。對種子企業兼并重組產生的增值、收益及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等,按照國家政策和稅法規定給予稅收減免優惠。支持種業發展的資金和項目向種業集團傾斜。
意見提到,進一步發揮現有專項資金引導和帶動作用,在省級糧食生產發展專項資金分配和使用過程中,可采取探索設立省級種業發展專項基金等方式,建立種業融資平臺,廣泛吸引社會、金融資本投入,為全省種業發展籌集資金。推行林木種苗機械化發展,將林木種苗適用機械設備納入農機具補貼范圍。積極利用國家現代種業發展基金,促進大型種子企業改制、增資擴股。充分利用國家開發銀行農業貸款,支持育繁推一體化龍頭企業發展,加快優勢種子生產基地建設。鼓勵各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根據種業企業固定資產購置、基地建設、品種研發和種子收儲等項目的不同特點,綜合運用投、貸、租、債等多種方式給予支持。鼓勵引導有條件的種子企業上市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