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進步和認識的深入,人們已經不再單純追求農藥的高效,而開始強調農藥對人體的安全性和環境的相容性,為保證人、畜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從源頭上解決農產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作物的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加快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和發展,促進農藥產品結構調整和優化,增強農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從而對某些高毒、高殘留、高風險農藥進行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
目前,我國實行農藥登記制度。不是所有的產品都允許登記和使用,所以在產品登記前清晰掌握一些禁限用知識,是避免無功而返且浪費資金的最好方式。
如何了解哪些農藥產品或農藥使用范圍被禁用是大家關心的問題。原則上,建議大家關注:(1)農業部發布的農藥禁限用公告類文件;(2)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會議紀要類文件;(3)以下公約是目前國際公認的涉及禁限用農藥的參考標準,所涉及品種在我國未來的發展中有可能也是被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的:① 鹿特丹公約;② 斯德哥爾摩公約;③ 蒙特利爾議定書。筆者現就我國明確規定的相關農藥禁限用總結如下。
下列產品不允許使用,所以不會同意再登記:
① 六六六、DDT、毒殺芬、二溴氯甲烷、殺蟲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劑、狄氏劑、汞制劑、砷類、鉛類、敵枯雙、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強、氟乙酸鈉、毒鼠硅、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線磷、地蟲硫磷、磷化鈣、磷化鎂、磷化鋅、硫線磷、蠅毒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環磷、治螟磷、殺撲磷、內吸磷、硫環磷、氯唑磷、八氯二丙醚、三氮唑核苷、福美胂等化學結構中含砷的產品;胺苯磺隆、甲磺隆、氯磺隆、百草枯水劑、草甘膦水劑(含量30%以下)、硫酸鏈霉素、氯霉素;
② 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三氯殺螨醇的銷售和使用;
③ 自2018年7月1日起,撤銷含硫丹產品的農藥登記證;自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含硫丹產品在農業上使用。
下列產品在被禁止或被限制的范圍上,不同意登記:
① 限制使用高毒殺鼠劑,包括C型肉毒梭菌毒素、D型肉毒梭菌毒素、氟鼠靈、殺鼠醚、溴敵隆、溴鼠靈;② 不得在蔬菜、果樹、茶葉、菌類、中草藥上使用甲拌磷、涕滅威、氧樂果、水胺硫磷、甲基異柳磷、克百威、滅多威、滅線磷、磷化鋁、溴甲烷、硫丹、丁硫克百威、樂果、乙酰甲胺磷、毒死蜱、三唑磷;③ 不得在茶樹上使用三氯殺螨醇、氰戊菊酯;④ 不得在花生上使用丁酰肼;⑤ 不得在水稻上使用氟苯蟲酰胺;⑥ 不得在甘蔗上使用甲拌磷、甲基異柳磷、克百威。
這些產品在局部范圍使用或需要特殊使用規定:
① 溴甲烷自2019年1月1日起,將含溴甲烷產品的農藥登記使用范圍變更為“檢疫熏蒸處理”,禁止含溴甲烷產品在農業上的使用;② 氯化苦僅限于土壤熏蒸,并在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使用;③ 氟蟲腈僅可用于衛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種子的包衣劑和專供出口,可作為衛生用農藥,以餌劑或低含量制劑為宜,不批準登記稀釋使用的制劑、玉米等部分旱田種子包衣劑,不批準用于蜜源作物種子處理劑登記。